为明确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,规范水行政处罚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和《湖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>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结合本市实际,我局起草了《潜江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》及《潜江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。现按照《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要求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大家通过邮件、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(请留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做进一步沟通)。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20日。
联系人:华炜
地址:潜江市章华南路40号,邮编:433199
电话: 0728-6435872 电子邮箱:2271255079@qq.com
附件:1.潜江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
2.潜江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
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
2023年8月7日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